學分學程專區

學分學程申請資訊

  • 申請資格:三校系統所屬各系所非應屆畢業之學生(不含延畢生)
  • 申請日期:每年4月中旬(實際時間請等待學校公告)
  • 申請方式:請於申請時間內,至教務處學分學程申請系統完成登記作業
  • 公告錄取結果:每年5月中旬公告於本校教務系統(確切時間請等待學校公告)
  • 具有學程資格可於第一階段選課選修學程開設之課程。請留意,不論是否為學程生,修畢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後,都可以申請學分學程證明書。
  • 本校學分學程總覽:https://program.cge.ntnu.edu.tw/

文學院七大學程

本學程旨在培育日本語言及文化專業人才,如日文編輯及翻譯人員等;除提供學生多樣化外語修讀機會外,也盼能增進學生多元化升學進修知能,進而提升學生多角化職涯競爭能力,拓展學生在文字編輯、口筆譯人員、媒體傳播人員、觀光旅遊人員、金融業人員及技術人員等職務競爭機會。未來除職業選擇多元,亦可繼續升學研讀日本語文研究所。
https://www.cla.ntnu.edu.tw/index.php/japanese/

本學程為培育韓國語言及文化專業人才,除提供聽說讀寫課程,培養學生語文能力外,本學程期盼學生具備對韓國歷史與當代社會、政治、經濟的理解能力,活用專業韓文並能進修或從事實務工作。本學程將由韓國外國語大學、延世大學、成均館大學及首爾大學,輪流指派一位客座教師來校授課。
https://www.cla.ntnu.edu.tw/index.php/korean/
https://www.instagram.com/ntnu_koreanstudies/

有鑑於現代社會對於獨立思考和批判能力日漸重視,且教育部亦開始推動高中哲學教育,冀將公民素養從小扎根。臺灣師範大學以培育哲學教育人才為宗旨,藉由閱讀哲學經典和探討哲學議題,逐步深耕批判和自我省思能力於日常生活中。而本校具有眾多哲學專長之師資,期望學生能藉由古今中外之哲學著作及思想深化自身思辨的能力。
https://www.cla.ntnu.edu.tw/index.php/philosophy-program/

為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本學分學程除整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年來既有與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相關之課程,並設計為增進原住民族中等教育師資教學專業之系列課程,使原住民族教育的師資不僅為具備多元文化教育專業之師資,並能於師資培育階段中,逐步深厚其具備原住民族主體性之價值與認知,及原住民族教學專業、原住民族語能力、原住民族社會等專業知能,期使原住民族教育能成為以原住民族為本位的教育,以傳承原住民族知識、培育原住民族多元人才,並增進民族發展。
https://www.cla.ntnu.edu.tw/index.php/iec-program/

本學程的特色在於鼓勵跨領域學習人文、藝術與數位資訊,課程內容包含程式設計、資料庫管理應用、數位人文與藝術及未來教育應用等領域,期能培育人文藝術素養與數位專長兼具的專業人才。
https://www.cla.ntnu.edu.tw/index.php/idtah-program/

本學程的特色在於鼓勵跨領域學習邏輯思維、增強敘事能力及數位藝術設計專長,課程內容包含元宇宙敘事導論、跨域產業實習、基礎程式設計、數位影像處理、應用文學及劇本編寫等相關領域,期能培育人文藝術素養與數位專長兼具的專業人才。
https://www.cla.ntnu.edu.tw/index.php/metaverse/

本學程為配合國家語言政策發展,建構多元語言友善環境,在大學階段提升學生的客語使用能力,與客家文化素養,課程設計以培養基礎客語能力為必修課程,亦從「語言研究」、「客家文學」及「客家族群與文化」等三個面向來設計選修課程,使客語及客家文化融入學生生活,並依據客語能力認證通過之級數來設定學程可抵免科目之規定,藉此鼓勵學程生積極取得客語能力認證。
https://www.cla.ntnu.edu.tw/index.php/hakka/

學程相關申請提醒

1.學分採認/抵免申請

※【日語學程學分採認/抵免需具備日語學程資格才可申請】,韓語及哲學學程則不在此限。

  • 申請時間加退選截止前/期末考結束前
  • 申請方式:
    請自行至各學程網頁「修習須知>表單下載」下載申請表,填妥後備齊規定資料於加退選截止前/期末考結束前,上傳至線上申請表單。
  • 申請表填寫說明:
  • 線上申請表單https://reurl.cc/4a3eg3
  • 「採認」與「抵免」的區別:
    檢定抵免:以語言檢定成績得申請免修規定科目,需檢附語言檢定證書。
    課程採認:將已修習過相似科目採認為本學程規定科目,需檢附課程大綱及成績單(相關課程請用螢光筆標註)。需經學程會議審核,並非申請即可通過。
  • 其他注意事項:
    1.採認/抵免上限及可抵免之規定科目以各學程修習辦法為準。
    2.已抵免或採認之課程皆不會出現在成績單上
    3.學院受理的學分抵免/採認申請僅為同學申請學程證明書時免修某些課程的證明依據,與選課系統無關,若您欲修習中級以上課程但因未修習初級課程被修,請於開課後向授課教師領取授權碼加選
  • 領取方式:審核結束後,會以電子郵件通知同學至文學院院長室(勤303)領取,請留意信箱信件。(申請學分學程證明書時需繳交申請通過之採認/抵免申請書「正本」,請同學注意留存)

2.學分學程證明申請

  • 申請時間:隨到隨審(審核時間至少需一週)
  • 申請方式
    請自行至各學程「修習須知>表單下載」下載申請表,將已填寫完成之申請表、成績單(學程課程請用螢光筆標註)、抵免或採認通過證明等,繳交至文學院院長室(勤303)。
  • 請注意:
    已修習科目之課程代碼需與課架應修科目之課程代碼相符,如有不相符之課程,需同時繳交申請通過之學分採認/抵免申請書「正本」作為證明。(「課架應修科目」可至各學程「修習須知>修習科目表」查詢)
  • 申請書填寫說明:
  • 領取方式:審核結束後,會以電子郵件通知同學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請留意信箱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