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於民國44年6月5日正式成立,初設國文、英語、史地、藝術、音樂五學系。民國51年史地學系分為歷史、地理二學系,民國56年藝術學系改稱美術學系,自民國71年起,音樂、美術二學系所改隸藝術學院。
研究所初設時皆為碩士班,民國45年設國文及英語研究所,民國59年設歷史及地理研究所。民國46年國文研究所增設博士班,民國66年歷史研究所增設博士班,民國69年設音樂研究所,民國70年設美術研究所。民國75年英語研究所增設博士班,民國77年地理研究所增設博士班。民國85年設翻譯研究所碩士班,民國92年設臺灣語文學系及華語文教學研究所、翻譯研究所增設博士班。93年設臺灣史研究所碩士班。95年起,華語文教學研究所改隸國際與僑教學院。
本院目前有國文學系、英語學系、歷史學系、地理學系、臺灣語文學系、翻譯研究所、臺灣史研究所。學士班修業年限為4年,畢業後授予文學士學位;碩士班修業年限為1至4年,畢業後授予文學碩士學位;博士班修業年限為2至7年,畢業後授予文學博士學位。
民國53年秋,本校曾接受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委託,代辦三年制國文專修科,在校兩年,實習一年。民國64年國專科改為代辦國文系,但民國65年以後,即停招學生,民國69年最後一期學生畢業後,乃完全停辦。本院所屬各學系於民國69年以前均招收夜間部學生,為五年制。自民國69年度起,夜間部停止招生,改為在職進修班,招收在職中小學教師,修業四年。自民國88年起,各學系陸續開設教學碩士班。民國90年起,國文學系開設國文碩士在職專班,為中文系畢業之社會在職人士提供回流教育之機會。
本院成立以後,為配合提昇省縣市各中等學校師資之品質,每年定期舉辦各種教師在職進修班。圖書及各項設備依需要隨時增添,復接受國科會補助,充實各項圖書設備,總計本院所屬各系所現有中外書籍二十餘萬冊、圖片近萬餘幅。民國78年6月,新文學院大樓落成,撥出適當空間設立各學系圖書室,集中各學系圖書以擴大提供服務,其他各項視聽教學設備亦漸臻充實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