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院跨域產業實習 最新消息 相關實習單位資訊 重要法規與表格 選課須知 最新消息 為配合元宇宙敘事學分學程,文學院將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課程。更多實習機會請參考下方相關實習單位資訊及本網站最新消息-‘實習工讀’欄位。 【重要❗️】活動/課程期程(將持續更新):113.11.28(四)跨域產業實習分享會113.12.01-27 實習課程接受申請 相關實習單位資訊 【最新】文學院113學年度實習計畫一覽表(請下載) 文學院彙整110-2學期公告實習職缺一覽表.ods (請下載) 文學院彙整109-2學期公告實習職缺一覽表.ods(請下載) 更多實習資訊請至 本校職涯發展中心 (企業) (公部門) 查詢更多實習資訊請至 RICH職場體驗網 查詢 重要法規與表格 本校「文學院跨域產業實習」課程實施辦法(請務必詳閱) 本校「文學院跨域產業實習」課程實施辦法(請務必詳閱).odt 本院文學院學生實習單位申請表暨實習單位同意書 本院文學院學生實習單位申請表暨實習單位同意書.odt 本校「文學院跨域產業實習」課程實習成果報告(由學生繳交) 本校「文學院跨域產業實習」課程實習成果報告(由學生繳交).odt 本校「文學院跨域產業實習」實習單位評核表(由實習單位繳交) 本校「文學院跨域產業實習」實習單位評核表(由實習單位繳交).odt 選課須知 依據本校各「系所開課最低學生數標準」第二點日間學制課程相關規定:「『大碩合開』課程:碩士班三人以上或學士班七人以上、或得以學士班三人折算碩士班一人。 」,如當年度選課人數未達上述規定,本課程將不予開設。實習須於修習本院「文學院跨域產業實習」當學期前之寒假完成。於當學期上課期間內進行實習活動且通過考核者,得於當學期取得授權碼選修「文學院跨域產業實習」。實習時數不可低於80小時,但亦應同時符合實習單位之時數,並完成課程要求,方能取得2學分。細節請務必詳閱「文學院跨域產業實習課程實施辦法」。 學生應自行接洽實習單位,並於公告期限內(時間另行公告),填繳「學生實習單位申請表暨實習單位同意書」至本院辦公室(勤304室)。經本院審核通過產業實習者,將由本院安排校內指導老師,並於文學院網頁及以電子郵件公告審核結果(約每年1月底之前)。 實習進行中請與校內指導老師保持聯繫。 凡學生參與本院核可及自行接洽且通過審核之實習單位者,由本院辦理基本之意外保險。 實習結束並通過實習單位考核者,應繳交實習成果報告予授課教師,方能於次一學期取得授權碼加選本課程。 本院「文學院跨域產業實習」修課人數需達大碩合開最低修課標準,方得開課。實習學生請於開學第一週出席上課(時間另行公告),並將實習成果報告繳交予授課老師,完成課程要求,方能取得2學分。若已申請實習之學生,因故無法於原定期間完成實習者,應告知校內指導老師確認後續相關事宜;除非為不可抗力之理由,否則不得再次申請本院實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