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語文學分學程修習須知
日本語文學分學程修習要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日本語文學分學程修習要點
97年04月16日 96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通過
97年12月29日 97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臨時會審議通過
98年10月14日 98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98年12月16日 98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99年12月08日 99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決議修正第8條
101年3月28日100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7年10月31日107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8年04月24日108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9年11月04日109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12年4月19日111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培育日本語言及文化專業人才,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設立「日本語文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本學程之承辦單位為文學院。
- 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學校學生非以日語為母語者,在校期間得修習本學程。
- 本學程採認證制,學生登記後修畢相關課程,可申請核發本學程證明書。登記作業於每學年第二學期辦理,登記日程以教務處公告為準。
- 本學程至少應修20學分,且必須修習中級日文(一)(二)、進階日文(一)(二)以及日語會話與聽講(一)(二),方得申請本學程證明。課程資料詳見本學程修習科目表。
- 學生於三年內已修習及格之科目與本學程科目相同或可抵免者,經主辦單位審查通過後得辦理採認。惟仍需具備本學程資格方得進行申請。
通過『日本語能力試驗』者,得依通過級數採認下列課程:
N5:初級日文(一)
N4:初級日文(一)(二)
N3:初級日文(一)(二)、中級日文(一)
N2:初級日文(一)(二)、中級日文(一)(二)
N1:初級日文(一)(二)、中級日文(一)(二)、進階日文(一)(二)
採認以12學分為上限。 - 修讀本學程之學生,已符合就讀系(所)畢業資格但尚未修滿本學程之科目與學分時,得依規定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否則視為放棄本學程修習資格;惟獲錄取為臺灣大學系統學校就讀碩、博士班期間,入學後申請繼續修習本學程。
- 修畢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檢具申請書及歷年成績單,經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向教務處申請核發本學程證明書。
- 學生修習本學程應依本校學分學程收費規定繳納。
- 為顧及本學程修讀學生權益,必修課程以本學程學生優先修讀為原則。
- 本要點未規定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申請辦法
一、申請資格:三校系統所屬各學系(所)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非應屆畢業之學生。
二、申請時間:於每學年第二學期,登記日程依照教務處公告時間辦理。
三、申請方式:請於申請時間內,至教務處學分學程申請系統完成登記作業。
四、公告錄取結果:請至教務系統查詢。
五、聯絡方式:蔣先生
- (02) 7749-1472
- ywchiang12@ntnu.edu.tw
※學程相關問題優先填表詢問!
修習科目表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日本語文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
103 年 12月 17 日 103 學年度本校第 2 次課程委員會通過
106 年 11 月 8 日 106 學年度第 1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8年 04 月 24 日 107 學年度第 2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9年 04 月 22 日 108 學年度第 2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9年 11 月 04 日 109 學年度第 1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10年 11 月 17 日 110 學年度第 1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11年 04 月 13 日 110 學年度第 2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11年 11 月 02 日 111 學年度第 1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12年 11 月 01 日 112 學年度第 1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一、必修科目:共計9科18學分
課程代碼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修習時間(條件) |
L0U1001 | 初級日文(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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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0U1002 | 初級日文(二) | 2 | 須先修習並通過初級日文(一) |
L0U1003 | 中級日文(一) | 2 | 須先修習並通過初級日文,或通過「日本語能力試驗」N4級 |
L0U1004 | 中級日文(二) | 2 | 須先修習並通過初級日文,或通過「日本語能力試驗」N3級 |
L0U1005 | 日語會話與聽講(一) | 2 | 須先修習並通過初級日文(一)(二)或中級日文(一)(二) |
L0U1006 | 日語會話與聽講(二) | 2 | 須先修習並通過日語會話與聽講 (一) |
L0U1009 | 進階日文(一) | 2 | 須先修習並通過中級日文,或通過「日本語能力試驗」 N2級 |
L0U1010 | 進階日文(二) | 2 | 須先修習並通過進階日文(一),或通過「日本語能力試驗」 N2級 |
L0U1019 | 日文閱讀與寫作 | 2 | 須先修習並通過初級日文或中級日文 |
二、選修科目:至少應修習1科2學分
課程代碼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修習時間(條件) |
L0U1014 | 日本歷史 | 2 | 上學期 |
L0U1013 | 日本文化史 | 2 | 下學期 |
L0U1015 | 日本文學史 | 2 | 上學期,須先修習並通過初級日文 |
L0U1018 | 新聞日語 | 2 | 須先修習並通過中級日文 |
L0U1017 | 商用日文 | 2 | 須先修習並通過中級日文 |
L0U1016 | 日本文學名著選讀 | 2 | 下學期,須先修習並通過中級日文 |
L0U1011 | 進階日語會話與聽講(一) | 2 | 須先修習並通過日語會話與聽講(一)(二) |
L0U1012 | 進階日語會話與聽講(二) | 2 | 須先修習並通過進階日語會話與聽講(一) |
※課綱修改相關課程問題請先詳閱 常見問題 「學程證明書」的Q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