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語文學分學程修習須知

日本語文學分學程修習要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日本語文學分學程修習要點

97年04月16日 96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通過
97年12月29日 97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臨時會審議通過
98年10月14日 98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98年12月16日 98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99年12月08日 99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決議修正第8條
101年3月28日100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7年10月31日107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8年04月24日108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9年11月04日109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12年4月19日111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培育日本語言及文化專業人才,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設立「日本語文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本學程之承辦單位為文學院。
  2. 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學校學生非以日語為母語者,在校期間得修習本學程。
  3. 本學程採認證制,學生登記後修畢相關課程,可申請核發本學程證明書。登記作業於每學年第二學期辦理,登記日程以教務處公告為準。
  4. 本學程至少應修20學分,且必須修習中級日文(一)(二)、進階日文(一)(二)以及日語會話與聽講(一)(二),方得申請本學程證明。課程資料詳見本學程修習科目表。
  5. 學生於三年內已修習及格之科目與本學程科目相同或可抵免者,經主辦單位審查通過後得辦理採認。惟仍需具備本學程資格方得進行申請。
    通過『日本語能力試驗』者,得依通過級數採認下列課程:
    N5:初級日文(一)
    N4:初級日文(一)(二)
    N3:初級日文(一)(二)、中級日文(一)
    N2:初級日文(一)(二)、中級日文(一)(二)
    N1:初級日文(一)(二)、中級日文(一)(二)、進階日文(一)(二)
    採認以12學分為上限。
  6. 修讀本學程之學生,已符合就讀系(所)畢業資格但尚未修滿本學程之科目與學分時,得依規定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否則視為放棄本學程修習資格;惟獲錄取為臺灣大學系統學校就讀碩、博士班期間,入學後申請繼續修習本學程。
  7. 修畢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檢具申請書及歷年成績單,經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向教務處申請核發本學程證明書。
  8. 學生修習本學程應依本校學分學程收費規定繳納。
  9. 為顧及本學程修讀學生權益,必修課程以本學程學生優先修讀為原則。
  10. 本要點未規定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1.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申請辦法

一、申請資格:三校系統所屬各學系(所)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非應屆畢業之學生。
二、申請時間:於每學年第二學期,登記日程依照教務處公告時間辦理。
三、申請方式:請於申請時間內,至教務處學分學程申請系統完成登記作業。
四、公告錄取結果:請至教務系統查詢。
五、聯絡方式:蔣先生

※學程相關問題優先填表詢問!

修習科目表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日本語文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

103  12 17  103 學年度本校第 2 次課程委員會通過

106  11  8  106 學年度第 1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8 04  24  107 學年度第 2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9 04  22  108 學年度第 2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9 11  04  109 學年度第 1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10 11  17  110 學年度第 1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11年 04 月 13 日 110 學年度第 2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11年 11 月 02 日 111 學年度第 1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12年 11 月 01 日 112 學年度第 1 次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一、必修科目:共計918學分

課程代碼

科目名稱

學分數

修習時間(條件)

L0U1001

初級日文(一)

2

 

L0U1002

初級日文(二)

2

須先修習並通過初級日文(一)

L0U1003

中級日文(一)

2

須先修習並通過初級日文,或通過「日本語能力試驗」N4級

L0U1004

中級日文(二)

2

須先修習並通過初級日文,或通過「日本語能力試驗」N3級
須先修習並通過中級日文 (一)

L0U1005

日語會話與聽講(一)

2

須先修習並通過初級日文(一)(二)或中級日文(一)(二)

L0U1006

日語會話與聽講(二)

2

須先修習並通過日語會話與聽講 (一)

L0U1009

進階日文(一)

2

須先修習並通過中級日文,或通過「日本語能力試驗」 N2級

L0U1010

進階日文(二)

2

須先修習並通過進階日文(一),或通過「日本語能力試驗」 N2級

L0U1019

日文閱讀與寫作

2

須先修習並通過初級日文或中級日文

二、選修科目:至少應修習1科2學分

課程代碼

科目名稱

學分數

修習時間(條件)

L0U1014

日本歷史

2

上學期

L0U1013

日本文化史

2

下學期

L0U1015

日本文學史

2

上學期,須先修習並通過初級日文

L0U1018

新聞日語

2

須先修習並通過中級日文

L0U1017

商用日文

2

須先修習並通過中級日文

L0U1016

日本文學名著選讀

2

下學期,須先修習並通過中級日文

L0U1011

進階日語會話與聽講(一)

2

須先修習並通過日語會話與聽講(一)(二)

L0U1012

進階日語會話與聽講(二)

2

須先修習並通過進階日語會話與聽講(一)

※課綱修改相關課程問題請先詳閱 常見問題 「學程證明書」的Q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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