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113學年度客語學程
客語朗讀競賽
壹、競賽目的
藉由客語朗讀競賽,培養學生口語表達能力,精進客語知能。同時,本競賽
結合客語與客家文化學程,鼓勵學生活用客語,並提升客語學習動機與成效。
貳、辦理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客語與客家文化教學研究中心籌備處
參、參賽資格
凡國立臺灣大學系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灣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
學)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在籍學生,皆可報名參賽。
肆、競賽時程
- 競賽報名:113.09.13(五)至 113.10.02(三)
- 朗讀篇目公告: 113.09.13(五)
- 抽籤序號及競賽時程公告:113.10.04(五)
- 朗讀競賽:113.10.16(三)18:30
- 成績公告:113.10.17(四)
伍、競賽地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本部教室,詳細地點將於後續公告中通知。
陸、報名方式
於報名期間,填寫 Google 表單報名(https://forms.gle/gsHG5T3PU3tscAww6),並上傳相關附件。主辦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後,將於三日內寄送報名成功確認信,敬請隨時留意信件。
柒、競賽規定
一、 競賽項目
客語朗讀:含四縣腔、南四縣腔、海陸腔、大埔腔、饒平腔、詔安腔,請於報名時勾選腔調別。
二、 競賽時限、內容範圍及評判標準
- 時限:朗讀時間 4 分鐘。
- 內容範圍:篇目內容事先公布(https://shorturl.at/kX5Wc),並於每位競賽員登臺前 8 分鐘,當場親手抽定競賽篇目。
- 評判標準
- 語音(發音及聲調):占 45%。
- 聲情(語調、語氣):占 45%。
- 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 10%。
- 拼音以教育部 101 年 9 月 12 日臺語字第 1010161610 號函修正公布之「客家語拼音方案」為準,詳細內容請參閱:https://bit.ly/2Iog8Jw。
三、競賽注意事項
- 競賽員請於規定時間內報到入座完畢。
- 競賽員聞呼號聲時,立即離座前往工作人員席抽題,抽完題領稿後至預備席就座作準備,不可交談,違者扣總分 1 分。
- 抽題後準備時間為 8 分鐘。
- 競賽員登臺前請將個人物品放於原預備席上,下臺後再依工作人員指示取回個人物品。
- 競賽員可在所抽到之朗讀題卷上加註記號;登臺朗讀時應使用承辦單位分發之朗讀題卷,不可使用自備之朗讀題卷,違者競賽成績以零分計算。
- 競賽員聞呼號聲即準備上臺,開口朗讀即開始計時,如呼號 3 次不上臺或就定位後超過 1 分鐘未開始,以棄權論。
- 朗讀時間均為 4 分鐘,競賽員開口說話即開始計時,時間一到按 1 次鈴聲(短音)應立即下臺,並將朗讀題卷交回工作人員。
捌、獎勵辦法
一、 特優:一名,獎金新臺幣 5,000 元整與獎狀乙幀。
二、 優等:一名,獎金新臺幣 3,000 元整與獎狀乙幀。
三、 佳作:一名,獎金新台幣 2,000 元整與獎狀乙幀。
(註:報名並出席參與競賽,即頒發參賽證明乙禎;成績未達標準得從缺或不足額錄取。)
玖、 附則
一、 報名參賽前應詳閱本競賽簡章內容。
二、 本活動報名資料請務必填具真實詳細資料,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以免觸法。因資料填寫不完全或有誤,導致無法聯絡或寄送相關資料者,視同放棄參賽、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不再另行通知,亦不負擔責任。
三、 競賽員之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等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使用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出版等用途,競賽員不得因此收取任何費用。報名時應於報名表單中填寫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
四、 主辦單位有保留活動更改及變動之權力。如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得由主辦單位決定延期辦理。
五、 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需求,保留修改、調整競賽辦法之所有權利,若有任何異動,以本院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壹拾、聯絡窗口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客語與客家文化學分學程 林助理
聯絡電話:02-7749-1608
電子信箱:ntnuhakkacenter@gmail.com
附加檔案:競賽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