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院院徽設計徵選活動(徵稿日期至10月31日截止)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文學院「院徽」設計徵選辦法

本辦法業經101年9月20日文學院院務會議通過

101年9月28日簽准核定

一、主旨:

徵求臺師大文學院院徽,期能代表本院人文特色並樹立優良形象,特舉辦本徵選活動。

二、目的:

本院成立於民國44年,歷經50餘年的銳意發展,目前設有國文、英文、歷史、地理、臺文五個學系、翻譯和臺灣史二個獨立所,以及人文教育研究中心及國際臺灣研究中心。除臺史所僅設碩士班外,其餘六個系所均設有碩、博士班;目前專兼任教師共247人,學生約2,500餘人。

本院各系所教師的研究能量極為豐富,參與國內外學術活動相當活躍。各系所之間,無論是教師的教學與研究,或學生的生活與學習,都能相輔相成、榮辱與共,彼此渾然一體,足堪「為師、為範」而無愧。為樹立本院優良形象,同時為徵求本院會議室標誌,製作一個新的院徽,使之能突顯本院之特色。

三、設計方向:

(一) 每名投稿者呈交的設計可不限於一項,院徽須融合本校校徽(6個木鐸)之精神,並突顯本院之特色。

(二) 圖文設計須清晰易識,與其他各學院或校院有明顯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