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學生 赴日本大阪大學交換研習申請方式與流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學生
赴日本大阪大學交換研習
申請方式及流程

2013.02.18.

一、申請人須具備下列資格:

(一) 須為本學士班、碩士班或博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含進修推廣學院學生及在職專班生)。

(二) 歷年學業平均成績75分以上或學業成績平均點數(GPA)在3.0點以上且操性成績甲等者。

(三) 符合交換學校入學之語言成績標準及特殊條件。

(四) 陸生、僑生及外籍生不得申請交換至其原居住國。

(五) 凡外籍生領取臺灣獎學金者,不具申請資格;外籍生領取台師大獎學金者,於交換期間應自動放棄獎學金資格。

(六) 申請赴日本大阪大學短期研習者,須依所選課程之要求具備日語程度:

 

 

備註:上述課程,申請者可於錄取後,自行就上述課程項目選擇「課程類別」及「交換期間」(每次限至少1學期,最多1學年)。

二、名額:1名

三、修業期間:

學生於修業期間前往交換校研習以二次為限,每次以一學期為原則,總交換期限不得超過二個學期,亦不得申請延長。

四、申請人應檢具下列表件,向文學院提出申請:

【中文表件部分】

  1. 申請表件檢核表。(請自行下載列印,並確實勾選已備妥文件後,置於所有文件之首頁)
  2.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列印,並貼妥照片,經本人及系主任簽名同意)
  3. 中文自傳(1,000字以上)。
  4. 出國學習計畫(格式不限,內容須至少1,000字以上,且包含「出國動機、預定出國選課清單及返校後學分採認情形」等)。
  5. 本校教師親筆簽名推薦函乙份。
  6. 中文歷年學業成績單及歷年名次證明正本乙份。
  7. 其他個人優良事蹟與活動證明影本(限大學期間之證明)。
  8. 符合交換學校入學標準,且具時效之外語能力檢定證明影本(繳件時須檢附正本)。
  9. 公費生應附保證人同意書乙份。

10.其他公告所提出之規定文件。

11.報名費 515 之郵政劃撥單收據影本乙份。

【裝訂方式】

請將以上資料【中文表件部分】1~11項文件裝訂,繳交正本一份、於截止日(3/7)前,送至文學院辦公室(勤大樓三樓303室)。

備註:

【報名費繳款方式】
一律採用郵政劃撥 (恕不接受現金),並將繳費收據影本附於申請資料中。

帳號:19811726
戶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金額:新臺幣515 元整(含每筆手續費15元整,請直接於劃撥單上載明NT$515元)

五、申請截止日期:2013/3/7(週四) 17:00(逾期恕不受理)

六、統一面試時間2013/3/11(週一) 12:00~14:00(將於3/8公告於文學院網頁,並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順序;敬請所有申請者,配合事先預留本時段參與面試,當日逾時未參加面試,視同棄權!)

七、審查方式及評分標準:

(一)書面資料審查:學業成績35%、學習計畫35%、語言證明15%、其他表現15%。

(二)面試:由本學院遴聘教師擔任審查及面試委員。面試項目包括語言能力、計畫表達、個人特質等。

(三)書面審查及面試各佔50%。如總分相同,則以申請人面試成績為評比之參考。通過標準依各交換學校協議之規定辦理。

八、甄選通過錄取後之注意事項:

本院預定3/11(週一)17:00後公告錄取名單,並請錄取者將【外語表件】1~9項文件裝訂,繳交正本一份,於3/12(週二)17:00前送至文學院辦公室(勤大樓三樓303室)。

【外語表件部分】(請於甄選通過錄取後,務必配合本院通知期限內繳齊所有文件)

  1. 願書(申請書,日本語)

(1) Regular Short-term Exchange Program(部局間協定応募願書)

(2) Maple Program(交換留学[Maple]応募願書)

(3) OUSSEP(交換留学OUSSEP応募願書)

  1. 留学希望理由書 (日本語)
  2. 学習計画書(日本語)
  3. 経費支弁能力確認書(財力證明,日本語)

(以上文件請自行列印後貼妥照片,須經本人及系主任簽名同意)

  1. 推薦書2通以上(日本語或英語皆可)
  2. 成績証明書(歷年成績單,英語版)
  3. 語学レベル証明書(語言檢定証明,須於5年內有效)
  4. 在籍証明書(即在學證明書,英語版)
  5. 銀行残高証明書(存款証明,英語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