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紅樓文學獎徵稿活動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第十三屆紅樓現代文學獎簡章
一、宗旨:提倡寫作風氣,提昇文學創作水準,培養文學創作人才。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
三、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
四、徵文辦法:
(一)對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各系所在學學生及進修推廣部學員。
(二)組別:共分三組、每組作品篇(字)數規定如下:
1.現代小說,限每人一篇,字數一萬字以內。
2.現代散文,限每人一篇,字數四千字以內。
(以上字數皆含標點、文章註解內容,以Word統計數字之全形字項目為主)
3.現代詩,限每人一首,每首四十行以內。
(三)收件日期:民國103年3月24日上午8時起至4月8日下午5時整。
(四)收件方式:網路投稿或紙本投稿。
收件電子信箱:chredhouse13@gmail.com(13為數字)
收件地點:國文系辦公室蔡慧瑜助教處(和平東路校本部勤大樓七樓)。
(五)投稿方式:
1.稿件形式:請用word檔繳交,以12號字(現代詩請用14號字)、新細明體A4直式橫書並將稿件編列頁碼。檔案名稱請以「組別+姓名+作品名」。
2.作品與本簡章所附之作者資料表各文類一份,一併繳交。以電子檔投稿至chredhouse13@gmail.com,並於信件主旨及電子檔註明:『紅樓現代文學徵文、系級、學號、姓名』。請以收到回覆為主,不得以此理由提出異議。若無收到回覆信息,請主動與主辦單位連繫。
4.稿件若不符合上述投稿格式及徵文辦法者,一律不予接受。
5.投稿範例、作者資料表與簡章可至國文學系網站下載。
(六)注意事項:
1.作品須未曾在任何公開媒體、網路、出版品發表,且不得抄襲或一稿數投。若有上述情況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已得獎者,追回其獎狀及獎金,並公佈其姓名。
2.每人可同時投稿兩組以上不同文類,但每組限投一篇。
3.請自留底稿,應徵作品無論入選與否,恕不退還。
4.凡入圍者須本人或代理人出席入圍決審會議、頒獎典禮,否則取消獎金。
決審會議時間:103年5月下旬(詳細時間屆時公告於本系網站)
決審會地點:校本部文學院勤七樓國文系教室。
頒獎典禮:103年5月30日(詳細時間、地點屆時公告於本系網站)
5.各組得獎作品得由主辦單位集結成冊,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一本,不另支稿費。
6.不得在作品中透露如作者姓名等易引發評審公平性疑慮之文字。
7.承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任何形式推廣(如公佈上網、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的權利。
8.得獎者須於得獎一週內繳交得獎感言、照片及作品,否則承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
五、獎勵辦法:獎金、獎狀一紙、專刊一本
組別 獎金(新台幣元)
首獎 貳獎 參獎 佳作(二名)
現代小說 10000 8000 6000 2500
現代散文 6000 4000 3000 1500
現代詩 6000 4000 3000 1500
六、評審辦法:
(一)承辦單位組成評審工作小組,負責檢視來稿資格及協調評審工作。
(二)評審分初審、決審二階段。
   1.初審:經本承辦單位評審小組檢視各項稿件規格,合格者彌封送交評審老師品評,決定入圍決審者。初審工作訂於民國103年4月底以前完成,並於國文系網站公佈入圍名單。
2.決審:聘請校內外著名學者、專家為評審,每組三位,決審會議後公佈得獎結果。
(1)為維持得獎作品水準,當決審評審認為入圍作品未臻理想時,該獎項名次得從缺。
(2)決審成績公佈後,擇期再行公開頒獎。
七、凡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不得異議。其他未盡事宜,得由委員會開會決定,另行公告。
八、對於活動辦法有疑問者,請洽國文系辦公室蔡助教(7734-1603)

第十三屆紅樓文學獎工作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