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院赴日大阪大學交換生研習 (收件截止日104/2/25)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文學院學生 赴日本大阪大學交換研習

申請方式及流程

一、 申請人須具備下列資格:

(一) 須為本院學士班、碩士班或博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含進修推廣學院學生及在職專班生)。

(二) 符合交換學校入學之語言成績標準及特殊條件。

(三) 陸生、僑生及外籍生不得申請交換至其原居住國。

(四) 凡外籍生領取臺灣獎學金者,不具申請資格;外籍生領取台師大獎學金者,於交換期間應自動放棄獎學金資格。

(五) 申請赴日本大阪大學短期研習者,須依所選課程之要求具備日語程度:

課程

項目

語文能力 授課方式及內容簡述 研習

期間

學校宿

舍安排

Maple

Programe

JLPT-N4

(日語
檢定)

於大阪大學日本語日本文化教育中心上課,係為外籍學生特別設計之日語研習課程。

請點選網站連結

1學年

(2015.10~

2016.9)

將優先

安排

Regular

Short-term

Exchange

Program

(部局間)

 

JLPT-N2

(日語
檢定)

於大阪大學文學研究科‧文學部上課,與當地學位生以日語研習各項選修課程。

 

1學期

(2015.10-

2016.3)

申請者

須自理

大阪大學國際學生網頁: http://www.osaka-u.ac.jp/en/international

備註:

  1. 若網站連結有問題,可複製如下網址進入:
    Maple Programe
    http://www.osaka-u.ac.jp/en/international/inbound/exchange_program/maple

2.上述課程,申請者可於錄取後,自行就上述課程項目選擇「課程類別」及「交換期間」 (每次限至少1學期,最多1學年)。

二、 名額:最多4名(4位錄取者每人研習1學期或2位錄取者每人研習2個學期)

三、 修業期間:

學生於修業期間前往交換校研習以二次為限,每次以一學期為原則,總交換期限不得超過二個學期,亦不得申請延長。

四、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表件,向文學院提出申請:

【中文表件部分】

  1. 申請表件檢核表。由此下載(請自行下載列印,並確實勾選已備妥文件後,置於所有文件之首頁)
  2. 申請表。由此下載(請自行下載列印,並貼妥照片,經本人及系主任簽名同意)
  3. 中文自傳(1,000字以上)。
  4. 出國學習計畫(格式不限,內容須至少1,000字以上,且包含「出國動機、預定出國選課清單及返校後學分採認情形」等)。
  5. 本校教師親筆簽名推薦函乙份。
  6. 中文歷年學業成績單歷年名次證明正本乙份。
  7. 其他個人優良事蹟與活動證明影本(限大學期間之證明)。
  8. 符合交換學校入學標準,且具時效之外語能力檢定證明影本(繳件時須檢附正本)。
  9. 公費生應附保證人同意書乙份。
  10. 其他公告所提出之規定文件。
  11. 報名費515 元之郵政劃撥單收據影本乙份。

【裝訂方式】

請將以上資料【中文表件部分】1~11項文件裝訂,繳交正本一份、於截止日(2015年2月25日)前,送至文學院辦公室(勤大樓三樓303室)。

【報名費繳款方式】

一律採用郵政劃撥 (恕不接受現金),並將繳費收據影本附於申請資料中。

帳號:19811726
戶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金額:新臺幣515 元整(含每筆手續費15元整,請直接於劃撥單上載明NT$515元)

五、 申請截止日期2015/2/25(週一) 17:00(逾期恕不受理)

六、 統一面試時間2015/3/2(週一) 12:00~14:00,確切日期、時間及順序將以e-mail或電話通知;敬請所有申請者事先預留本時段參與面試,當日逾時未參加面試,視同棄權!

七、 審查方式及評分標準:

(一) 書面資料審查:學業成績35%、學習計畫35%、語言證明15%、其他表現15%。

(二) 面試:由本學院遴聘教師擔任審查及面試委員。面試項目包括語言能力、計畫表達、個人特質等。

(三) 書面審查及面試各佔50%。如總分相同,則以申請人面試成績為評比之參考。通過標準依各交換學校協議之規定辦理。

八、 甄選通過錄取後之注意事項:

九、 本院預定2015年3月3日(週二)17:00後公告錄取名單,並請錄取者將【外語表件】1~8項文件裝訂,繳交正本一份,於2015年3月6日(週五)17:00前送至文學院副院長辦公室(誠大樓B1)。

【外語表件部分】(請於甄選通過錄取後,務必配合本院通知期限內繳齊所有文件)

  1. 願書(以下兩種課程各使用專用申請書,日本語)

(1) Regular Short-term Exchange Program(部局間協定応募願書)

(2) Maple Program(交換留学[Maple]応募願書)

(上述二款願書格式僅係舊版格式,提供申請學生參考願書部份皆須於線上申請,將於錄取後,由本院提供帳號及密碼登入)

  1. 留学希望理由書(日本語800字)
  2. 学習計画書(日本語800字)

 (以上1~3文件格式,請由此下載,列印後貼妥照片,須經本人及系主任簽名同意)

  1. 推薦書2通以上(日本語或英語皆可)
  2. 成績証明書(歷年成績單,英語版)
  3. 語学レベル証明書(語言檢定証明,須於5年內有效)
  4. 在籍証明書(即在學證明書,英語版)
  5. 銀行残高証明書(存款証明,英語版)-註:須提供3個月內之最新資料。
    (¥120,000/1個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