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二學期文學院院級赴外交換之各姊妹院校甄選公告連結如下: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表件,向文學院提出申請:
一、 申請表件檢核表。
二、 申請表。
三、 中文自傳(1,000字以上)。
四、 中文出國學習計畫。
五、 本校教師親筆簽名推薦函乙份。
六、 中文歷年學業成績單及歷年名次證明正本各乙份。
七、 其他個人優良事蹟與活動證明影本 。
八、 符合交換學校入學標準,且具時效之外語能力檢定證明影本(繳件時須檢附正本)。
九、 公費生應附保證人同意書乙份。
十、 其他公告所提出之規定文件。
十一、 報名費 500 元之師大線上金流系統繳費證明乙份。
說明事項:
申請一律採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線上金流系統 (恕不接受現金),並將繳費收據影本附於申請資料中。
請將以上資料以釘書針、迴紋針裝訂或以11孔資料夾裝,繳交正本一份,於截止日2017年9月19日(週二)17:00前,送至文學院副院長室(誠大樓B1,文學院會議室旁)。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承辦人員
文學院行政專員 張君川
02-7734-1396
ericchang@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