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院辦理院級交換生甄選個人資料保護聲明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辦理院級交換生甄選

個人資料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個人資料保護聲明)

一、 申請文學院院級交換研修資格學生之個人隱私權,本院絕對尊重並予以保護。
二、 請提供真實、正確及完整的個人資料,若您提供錯誤、不實或不完整的資料,可能會因此損失相關權益。
三、 個人資料注意事項、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一) 機關名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以下稱本院)
(二)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類別、方式
1.       目的:本院為其他自然人基於正當性目的所進行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特定目的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2.       類別:本院因執行業務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系級、學號、聯絡方式(電話、地址、E-Mail)、護照個人資料頁、郵局或銀行存簿封面。
3.       方式:蒐集方式透過當事人親送、郵遞、網路傳輸、口頭或其他適當方式取得。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方式
1.       期間和地區:本院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依相關法令所定保存期限,利用地區為臺灣地區及姊妹校所在國。
2.       對象:個人資料利用對象為本院與本校國際事務處、教務處、各該姊妹校之學院、國際事務及教務單位。
3.       方式:個人資料得透過電子文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
(四)您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規定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惟經評估會妨礙本院執行職務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或導致本院違背法令或主管機關之要求時,本院得繼續蒐集、處理、利用或保留個人資料。
(五)當您的個人資料使用方式與當初本院蒐集的目的不同時,本院會在使用前先徵求您的書面同意,您可以拒絕向本院提供個人資料,但您可能因此喪失您的權益。
(六)本院如違反個資法規定或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院將於查明後以電話、信函、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七)本院保留隨時修改本聲明規範之權利,本院將於修改規範時,於本院網頁(站)公告修改之事實,不另作個別通知。
(八)本院得依法令規定或遵照主管機關、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提供個人資料或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