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將學校課堂理論與實務應用結合,本館訂於旨揭期間辦理實習實施計畫,實習期間需滿280小時基本時數且需通過評核,方可核發實習證明。
二、 實習期間無支付實習學生任何報酬、膳宿、交通及保險費用,為確保學生於實習期間之安全,請務必為錄取實習學生投保相關意外傷害保險。通知錄取名單後請與本館簽訂校外實習合約書。
三、 113年度提供暑期實習名額共計95名,實習內容及申請要件請參考所附大專生實習名額規劃表。敬請協助彙整欲報名至本館實習學生的申請表(含簡要實習計畫),檔名為「學校簡稱+科系+姓名+113大專生實習申請」,於113年4月8日(一)前以電子公文方式函覆,逾期不受理。
四、 實習名額有限,本館將依申請要件、實習組室志願序、相關學經歷及簡要實習計畫等決定錄取名單,於5月17日(五)以前於本館官網(https://www.nmns.edu.tw/)公告正取及備取名單。為妥善運用實習資源,惠請協助再次確認正取學生到館實習意願,若有正取學生欲放棄實習,請於5月24日(五)以前,以電子郵件告知本館承辦人員,以利辦理備取作業。若錄取之實習生無故未報到或擅自找人替代,將取消其實習資格,並納入貴校後續年度學生來館實習申請評核之參考。
五、 擬依例由學校統一申請,校內申請期限至113年4月1日止,請有意願申請的同學於期限內繳交申請文件至職涯發展中心許瑋庭小姐 (電話:02-7749-1255/電子信箱:joancafe@ntnu.edu.tw),俾利統一提出申請。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