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依例由學校統一申請,校內申請期限至113年4月22日止,請有意願申請的同學於期限內繳交申請文件至職涯發展中心許瑋庭小姐(電話:02-7749-1255/電子信箱:joancafe@ntnu.edu.tw),俾利統一提出申請。
一、 本館113年暑假暨秋季實習作業時間如下:
(一)、 實習日期與時間統一,無法全程配合者請勿申請:
1. 暑假實習:
(1) 實習日期:自7月2日(二)至8月30日(五)。
(2) 實習時間:實習時段為週一至週五,或週二至週六。
2. 秋季實習:
(1) 實習日期:自7月2日(二)至11月22日(五)。
(2) 實習時間:實習時段為週一至週五,或週二至週六。
(二)、 實習時間請參閱實習生需求表,每日實習時數以8小時計。依本館實習生作業注意事項,倘實習總時數未達200小時或請假時數(含事、病假及曠職時數)累計達64小時以上,本館不發給實習證明。
二、 申請截止日:4月30日前(郵戳為憑),請郵寄或親送至本館行政區教育暨公共服務部,並請於信封外加註為實習申請資料。
三、 公告錄取結果: 5月30日前公告於本館網頁,網址:www.kmfa.gov.tw。
四、 凡欲參加本館實習者,需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技能,並依據本館實習生作業注意事項辦理申請登記。申請文件如下:
(一)、 實習申請書乙份。
(二)、 就讀學校(含系所)發正式公函予本館或提供推薦函兩封(二項擇一)。
(三)、 自傳(含實習理由等,格式不拘)。
(四)、 實習計劃書,含實習目標、項目、方法、期間等。
五、 本館美術東二路平面停車場為收費停車場,實習期間實習生於此停放汽車需付費,相關付費規定詳本館官網最新消息/高雄市立美術館美術東二路平面停車場收費須知:https://reurl.cc/YWEyn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