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部分規定

「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6月8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52401484A號令修正發布。

  • 附件電子檔得於教育部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終身教育司陳小姐,電話:(02)7736-6810。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