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域產業實習課程】111學年度選課相關資訊

  1. 學生應自行接洽實習單位,並於5/16(一)~5/20(五)的9:00-17:00,填繳「學生實習單位申請表暨實習單位同意書」至本院辦公室。
  2. 確認申請修課之人數後,本院將於5/23(一)以電子郵件通知本課程是否如期開設
  3. 如本課程可如期開課,經本院產業實習推動小組審核通過產業實習者,將由本院安排校內指導老師,並於文學院網頁及以電子郵件公告審核結果(約每年5月底之前)。

更多資訊請參考課程網頁:文學院跨域產業實習課程 (含本院實習合作單位列表及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