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聘公告】臺師大文學院約聘教師

  1. 職級與名額:約聘講師 乙名。
  2. 徵聘資格: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碩博士(含)以上學歷。
    (二) 具有韓國語文與文化課程授課經驗者優先考量。

  3. 職務內容:教授本院韓國學與語文學分學程之語文與文化課程,以及相關行政與服務。
  4. 上班時間:每週至少應到校4天,每週基本授課時數至少14小時。
  5. 聘期:預計第一年自112年8月1日起聘,一年一聘,聘期屆滿擬予續聘者依規定辦理評鑑事宜。聘期屆滿未經續聘者,視同不續聘,應無條件離職。
  6. 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2023年2月6日(星期一)17:00止(請確保能於截止時間前寄達本院,逾期恕不受理),必要時得延長收件時間。
  7. 應繳資料:
    1. 約聘教師應徵簡歷表電子檔 (請自行下載)
    2. 自傳與履歷乙份。
    3. 最高學位證書影本乙份。
    4. 最高學位修業成績單乙份。
    5. 最高學位論文及近五年相關著作乙份。
    6. 其他專業能力及教學、研究相關之證明文件乙份。

    填寫後傳送電子檔案,以「應徵約聘教師」為主旨e-mail至本院信箱cla@ntnu.edu.tw

  8. 應徵紙本資料寄送:
    請將前述第1-6項資料依序排列,郵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院長室,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約聘教師」。備審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9.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約聘教師聘任作業要點」辦理。
  10. 聯絡人:黃專員
    聯絡電話:(02)7749-1472
    聯絡信箱:cla@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