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院「發現師大」影音、圖文徵稿比賽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發現師大」影音、圖文徵稿比賽辦法

本辦法102年3月7日文學院院務會議通過

一、主旨:

為配合2013年文學院人文季活動,透過「發現師大」考察活動,重新挖掘師大蘊藏的人文風景,喚起我們對師大的共同記憶,進而凝聚同學對校園的認同感。

二、辦理單位

文學院

三、徵稿對象:

本校在學學生。

四、投稿主題:

(一) 「發現」的概念,可以隱含「歷史的軌跡」;可以彰顯「移動的人群」;可以看見「認同的流轉」;可以概括「新奇的經驗」;可以允許「重新的省視」;可以包容「世代的差異」。能藉由「發現」的概念,形塑校園文化的認同。

(二) 投稿形式不拘,使用之文字、圖片不得抄襲盜用

五、投稿作品規定:

(一)本活動以「發現」為主題,可自由組成考察團(以不超過5人為原則),藉由考察本校校園或其周遭之生活圈,記錄所發現之人、事、物,並以圖文論述或影音報導方式呈現。

(二)以文字結合圖片進行創作,文字與圖片需具關連性,連結為一個完整圖文敘述。以影音報導則需有完整主題。

(三)文字總和不超過5000字(字數含標點符號、圖片註解內容,以WORD統計數字之全形字項目為認定方式);圖片表現方式不拘,可用攝影、手繪圖、電腦繪圖等方式呈現。影音報導長度以5至10分鐘為原則。

(四)參賽作品不接受純文字創作。如為影音報導,請繳交AVI格式之影音檔;如為圖文創作,請以PDF檔或JPG檔繳交。(若檔案過大無法寄送,請至http://140.122.76.143/upload/上傳檔案(連同報名表),檔案名稱請註明『文學院「發現師大」影音、圖文徵稿比賽』。)

六、繳交日期及方式:

(一) 截稿日期:2013年4月23日(星期二)17:00前E-mail至本院,逾期恕不受理。

(二) 投稿者請將下列文件以電子郵件寄至100edupe@gmail.com,並在電郵之「主旨」註明『文學院「發現師大」影音、圖文徵稿比賽』。

  1. 作品原始電子檔案(限PDF、JPG檔)、影音檔(限AVI檔)。
  2. 投稿報名表(點我下載)。
  3. 學生證正反面(須加蓋101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章)之掃描文件。

(三) 收到投稿作品後將於兩天內回覆,若未收到回覆信息,請主動與本院聯繫。

七、評審方式:

(一) 本案將由院長召集組成評審小組,圖文組、影音組各選取首獎、貳 獎、參獎一組,佳作若干組,得獎作品預定2013年5月21日(二)前公布於本院首頁。

(二) 成績公布後,將擇期再行公開頒獎。

八、錄取名額及獎金:

(一)影音組

1.首獎一組,每組頒發獎狀及獎金新臺幣10,000元。

2.貳獎一組,每組頒發獎狀及獎金新臺幣5,000元。

3.參獎一組,每組頒發獎狀及獎金新臺幣3,000元。

4.佳作若干組,每組頒發獎狀及獎金新臺幣1,500元。

(二)圖文組

1.首獎一組,每組頒發獎狀及獎金新臺幣5,000元。

2.貳獎一組,每組頒發獎狀及獎金新臺幣3,000元。

3.參獎一組,每組頒發獎狀及獎金新臺幣2,000元。

4.佳作若干組,每組頒發獎狀及獎金新臺幣1,000元。

九、附則:

(一) 本院有權不採用任何投稿作品,且有權對得獎作品作出修改,以便適用於本院之各項活動用途。

(二) 投稿之作品必須為原創及未曾在任何公開媒體、網路、出版品發表之作品,若有違上述情形或經檢舉且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已得獎者,該作品喪失獲獎資格,並追回其獎狀及獎金。

(三) 每組團體參賽人數以不超過5人為原則。

(四) 作品中不得透露如作者姓名等易引發評審公平性疑慮之文字。

(五) 得獎作品得由主辦單位集結成冊並製成光碟,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一份,不另支稿費。

(六) 本院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任何形式推廣、保留及轉載的權利。

(七) 投稿者一旦參加投稿設計,即視同已閱讀並理解上述投稿細則,且同意遵守細則。

(八)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保有修訂權利。

十、辦法生效日:

本辦法經文學院院務會議通過後,報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