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人文與藝術學分學程修習須知

數位人文與藝術學分學程修習要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位人文與藝術學分學程修習要點

108年4月17日 本校107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109年11月4日 本校109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跨領域學習人文、藝術與數位資訊,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要點設立數位人文與藝術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本學程由文學院主辦。
  2. 本校非應屆畢業之學生於在校期間得修習本學程。
  3. 本學程至少應修12學分,包含必修2學分、選修10學分,課程資料詳見數位人文與藝術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
  4. 學生已修習及格之科目及學分與本學程科目相同或相似者,得辦理課程採認。
  5. 本學程採認證制,學生登記後修畢相關課程,可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書登記作業於每學年第二學期辦理,登記日程以教務處公告為準。修畢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檢具申請書及歷年成績單,經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向教務處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書。
  6. 修讀學分學程之學生,已符合就讀系(所)畢業資格但尚未修滿學程之科目與學分時,得依規定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否則視為放棄學分學程修習資格;惟獲錄取為臺灣大學系統學校就讀碩、博士班期間,入學後申請繼續修習該學程。
  7. 本要點未規定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8.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修習科目表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位人文與藝術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

108 04  17  107 學年度第 2 次校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

 

一、必修科目:2學分

課程代碼

科目名稱

學分數

開課系所

備註

05UG016

運算思維與程式設計

2

通識教育中心

 

二、選修科目:至少應修習10學分

領域

課程代碼

科目名稱

學分數

開課系所

備註

程式設計

05UG017

資料科學與程式設計

2

通識教育中心

至少選一門

LSU0001

程式設計(一)

3

學習科學學士
學位學程

ISM0636

社會科學程式設計

3

圖資碩

資料庫

管理應用

(新開)

網路資料庫應用

2

圖資碩

至少選一門

ISM0429

資料庫管理研究

3

圖資碩

人文與

藝術應用

HIU0336

數位人文與歷史研究

2

歷史系

至少選兩門

EAC8006

數位人文學

3

東亞碩

CHC8018

數位內容與應用文字學研討

3

國文系

ENC2053

量化方法與R語言實作

3

英語系

ENC2055

程式語言用於語言分析之導論

3

英語系

PGUH001

數位影音專題研究

3

影音藝術學程

ATC0079

數位藝術專題研究

3

美術碩

EMM0072

數位聲音製作與應用

3

民音碩

ISC8007

數位人文的人工智慧

3

圖資碩

GEU0166

地理資訊系統

3

地理系

GEU0079

地理資訊應用

3

地理系

ITU0140

虛擬實境設計

2

科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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