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程簡介 師資介紹 學程公告 數位人文與藝術學分學程修習須知 修習要點 修習科目表 表單下載 數位人文與藝術學分學程修習要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位人文與藝術學分學程修習要點 108年4月17日 本校107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109年11月4日 本校109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跨領域學習人文、藝術與數位資訊,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要點設立數位人文與藝術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本學程由文學院主辦。 本校非應屆畢業之學生於在校期間得修習本學程。 本學程至少應修12學分,包含必修2學分、選修10學分,課程資料詳見數位人文與藝術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 學生已修習及格之科目及學分與本學程科目相同或相似者,得辦理課程採認。 本學程採認證制,學生登記後修畢相關課程,可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書。登記作業於每學年第二學期辦理,登記日程以教務處公告為準。修畢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檢具申請書及歷年成績單,經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向教務處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書。 修讀學分學程之學生,已符合就讀系(所)畢業資格但尚未修滿學程之科目與學分時,得依規定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否則視為放棄學分學程修習資格;惟獲錄取為臺灣大學系統學校就讀碩、博士班期間,入學後申請繼續修習該學程。 本要點未規定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數位人文與藝術學分學程修習要點(PDF) 修習科目表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位人文與藝術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108年 04 月 17 日 107 學年度第 2 次校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 一、必修科目:2學分課程代碼科目名稱學分數開課系所備註05UG016運算思維與程式設計2通識教育中心 二、選修科目:至少應修習10學分領域課程代碼科目名稱學分數開課系所備註程式設計05UG017資料科學與程式設計2通識教育中心至少選一門LSU0001程式設計(一)3學習科學學士學位學程ISM0636社會科學程式設計3圖資碩資料庫管理應用(新開)網路資料庫應用2圖資碩至少選一門ISM0429資料庫管理研究3圖資碩人文與藝術應用HIU0336數位人文與歷史研究2歷史系至少選兩門EAC8006數位人文學3東亞碩CHC8018數位內容與應用文字學研討3國文系ENC2053量化方法與R語言實作3英語系ENC2055程式語言用於語言分析之導論3英語系PGUH001數位影音專題研究3影音藝術學程ATC0079數位藝術專題研究3美術碩EMM0072數位聲音製作與應用3民音碩ISC8007數位人文的人工智慧3圖資碩GEU0166地理資訊系統3地理系GEU0079地理資訊應用3地理系ITU0140虛擬實境設計3科技系 數位人文與藝術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PDF) 表單下載 放棄學程資格申請書(odt) 採認學分申請表(odt) 學分學程證明書申請書 (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