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學分學程修習須知

哲學學分學程修習要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哲學學分學程修習要點

106年11月8日106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107年4月25日106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108年4月24日107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109年11月4日 109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111年11月2日 111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提升學生哲學思維之能力,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設立哲學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本學程主辦單位為文學院。
  2. 國立臺灣大學系統之各學系(所)非應屆畢業之學生,於在學期間均得申請修習本學程。
  3. 本學程採認證制,學生登記後修畢相關課程,可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書。登記作業於每學年第二學期辦理,登記日程以教務處公告為準。
  4. 本學程至少應修16學分,其中修習科目須有半數以上學分不屬於學生本系(所)、輔系或其他學程應修之科目。課程資料另見本學程修習科目表。
  5. 學生於十年內已修習及格之科目與本學程科目相同或相似者,經本學程審查通過後得辦理採認,惟採認以10學分為上限。
  6. 修讀本學程之學生,已符合就讀系(所)畢業資格但尚未修滿學程之科目與學分時,得依規定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否則視為放棄學分學程修習資格;惟獲錄取為臺灣大學系統學校就讀碩、博士班期間,入學後得申請繼續修習本學程。
  7. 修畢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檢具申請書及歷年成績單,經主辦單位審核無誤後,向本校教務處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書。
  8. 本要點未規定事項,悉依本校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9.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申請辦法

一、申請資格:三校系統所屬各學系(所)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非應屆畢業之學生。
二、申請時間:於每學年第二學期,登記日程依照教務處公告時間辦理。
三、申請方式:請於申請時間內,至教務處學分學程申請系統完成登記作業。
四、公告錄取結果:請至教務系統查詢。
五、聯絡方式:梁小姐

※學程相關問題優先填表詢問!

修習科目表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哲學學分學程修習科目表

106年11月08日106學年度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108年04月24日107學年度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109年04月22日108學年度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109年11月04日109學年度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110年04月21日109學年度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111年11月02日111學年度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一、選修科目:至少應修習16學分

科目代碼

科目名稱

學分數

開課系所

備註

L0U3001

中學哲學教材教法(一)

2

文學院

 

L0U3002

中學哲學教材教法(二)

2

文學院

 

CEU0006

哲學概論

2

公領系

 

L0U3012

倫理學

2

文學院

 

CHU0318

中國哲學史(一)

2

國文系

 

CHU0319

中國哲學史(二)

2

國文系

 

CHU0303

中國哲學史(三)

2

國文系

 

L0U3003

西洋哲學史(一)

2

文學院

 

L0U3004

西洋哲學史(二)

2

文學院

 

CEU0348

公民教育思潮

2

公領系

 

ENC1093

現代歐陸哲學選讀

3

英語系

 

L0U3005

法哲學與文學

2

文學院

 

L0U3006

政治哲學

2

文學院

 

L0U3009

觀念史(一)

2

文學院

 

L0U3010

觀念史(二)

2

文學院

 

CHU0345

世界思潮經典導讀

2

國文系

自110學年度起將由文學院改由國文學系開設

L0U3011

當代法國哲學

2

文學院

 

L0U3013

當代美學專題

2

文學院

 

EAU0154

批判性思考與寫作

3

東亞系

 

L0C3001

哲學批判與實作

2

文學院

自112學年度起改為大碩合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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