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案申請作業說明如下:
(一)、 依據農業部林業試驗所學生實習實施要點第5點規定,本所各單位研究人員於同一實習期間,以接受5名實習學生為限;如各校提列需求人數合計超過本所可提供之名額,將由本所相關單位依需求條件逕行遴選。
(二)、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113年提供各校學生寒假實習,期間為112年1月8日至2月7日止(預計1個月),如需調整實習期間或取消將再另案通知。
(三)、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預計於112年12月20日前完成審查作業,屆時再發函通知各校審查結果。
(四)、 為免造成指導員重複選擇同一人,每位學生以報名1位指導員為限。
二、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提供之實習屬於無薪性質,實習期間之學生保險、膳宿及交通等請各校自理。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