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公告】98學年度赴國外姊妹校交換教師申請案

自即日起至98年3月2日止受理申請,有意者請備妥申請表件紙本1份於上開日期前送逹國際事務處學術合作組電子檔一份寄本案承辦人信箱彙辦。

詳情請洽以下網址:http://www.ntnu.edu.tw/oia/teacher001_02.php (期限到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