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臺中文學獎」徵件日期:110.7.9-110.9.6

  1.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為鼓勵民眾提筆創作,發掘文學創作人才,爰辦理「第十屆臺中文學獎」徵文活動。 

  2. 報名資格不限國籍與居住地,不限制創作題材。徵文類別包含小說、散文、新詩、古典詩、臺語詩、客語詩、童話及國高中職生散文,單一獎項最高獎金新臺幣12萬元,徵件日期自110年7月9日起至110年9月6日止。 

  3. 惠請各國、高中職、大學老師踴躍轉知及鼓勵學生創作投稿,充實暑假期間。

  4. 紙本宣傳海報及簡章後續將另寄達,館舍開放後,敬請協助張貼、

  5. 擺放及分發所屬單位。相關活動詳情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或臺中文學獎網站(https://www.tla.taichung.gov.tw/)查詢,活動洽詢專線02-23433142*507林小姐。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