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截止日: 112.6.30,「112年度電視劇本創作獎獎勵要點」

一、為鼓勵愛好寫作人士從事電視戲劇劇本之創作及類型之探討,發掘及培養劇本編寫人才,豐富電視戲劇內涵,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本年賡續辦理旨揭獎勵活動。

二、本年報名期間自本年427日起至630日止,應繳交故事短綱、完整故事大綱、第一集完整劇本及主要人物介紹,並說明作品集數。入圍者另應於本局書面通知指定期間完成分集大綱及完整劇本。鼓勵金及獎金額度如下:

(一)   完成完整劇本後撥付新臺幣(以下幣別同)10萬元入圍鼓勵金。

(二)   得獎獎金:

1.         短集數首獎獎金60萬元、優等獎金30萬元。

2.         長集數首獎獎金120萬元、優等獎金60萬元。

三、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並將協助入圍及得獎作品與無線衛星電視事業、電視節目製作業者進行媒合,以提高轉製機會,請貴校轉知並鼓勵師生踴躍參與。

四、請於報名期間內,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進行線上申請及上傳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