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一學期韓語學程學業獎勵金受領徵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韓國學與語言學分學程」配合辦理由韓國教育部支援的「2023韓國學振興計畫」,而「學業獎勵金」作為計畫之業務項目之一,因此實施學業獎勵金受領學生徵選。

一、所謂的學業獎勵金是什麼?

☞ 為了增進韓語學程學生的學業能力與學習動機而發放的獎勵金。由於是「獎勵金」,即使已有獲頒其他單位所發放之獎學金,亦可申請。

二、學業獎勵金提供多少金額?錄取名額?

☞ 一學期新臺幣壹萬元整,共計10名。

三、申請對象有哪些?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在學中的學士班學生均可申請,具韓語學程身份之學生優先。

※曾受領本學業獎勵金的學生不可申請。

四、學業獎勵金的申請期間為何時?

☞  112年8月16日(三)至112年8月26日(六)為止。

五、申請學業獎勵金需要哪些東西?

☞ 必須繳交申請書(Google表單填答)及111學年度第二學期之成績單。

☞ 若有TOPIK韓語檢定成績、韓國企業實習、韓語演講比賽等與韓國相關之經驗(歷)之證明文件,予以加分。

※ 填寫申請書時,必須掃描所有文件並繳交上傳。

六、學業獎勵金於何處申請?

☞  https://forms.gle/gZMDhvntNHBVKRU98 或掃描公告上QR-Code即可。

七、得到學業獎勵金後,需要做什麼呢?

☞ 須擔任韓語學程課程的簡單助理工作。

☞ 須於畢業前修畢韓語學程課程並取得修業證書。

☞ 積極參與未來舉辦的韓國文化祭及工作坊等活動。

※ 若有任何疑問,敬請來信 cla@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