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韓語學程
112學年度韓語演講競賽
壹、競賽目的
藉由韓語演講競賽,期學生培養邏輯思考及口語表達能力,進而積極且充分闡述個人看法。同時,本競賽結合韓語學程,鼓勵學生活用韓語,並提升韓語學習動機與成效。
貳、辦理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學院、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韓國學振興研究計畫
參、徵件主題
下列四項主題擇一:
一、 個人專業學術領域
二、 多元文化議題
三、 校園生活事項
四、 其他與韓國相關事項
肆、參賽資格
個人報名,僅限非以韓語為母語之國立臺灣大學三校系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立臺灣大學)在學生。
伍、活動時程
- 初選收件截止日 04月19日(五)17:00
- 公告決賽名單 04月23日(三)17:00
- 決賽日期 05月09日(四)18:30
陸、比賽地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勤302教室
柒、報名與收件規定
於2023年4月19日(五)17:00 前,完成Google表單報名表:https://forms.gle/SXRdW99pdcMBpPca6
※報名表單內須上傳講稿,請完成講稿撰寫後再填寫表單。
捌、評選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邀聘專業人士進行評審;本競賽共分初賽及決賽兩階段辦理。
- 初賽評選方式:經專業評審委員審核,安排參賽者進入A組或B組之複賽,進入複賽者皆頒發入圍獎狀。
- 決賽評選方式:入圍決賽者須於決賽當日親自至活動現場演講,比賽成績由評審委員評分,由分數高低排序,若參加者未達評審標準,該名次將予以從缺。
二、分數評定項目:
- 演講內容 (主題適切性、吸引程度、用字、組織架構): 50%
- 韓語表達能力 發音、語調、流暢度) 30%
- 台風與肢體語言 20%
玖、比賽規則
參賽者對演講題目深入研究、了解,經縝密邏輯思考,進而用淺顯易懂的韓語,在規範時間內向聽眾解釋說明此次演講主題的要點、重要性並闡述個人發現、看法,藉此讓不同學經歷背景的人能充分了解演講者之報告內容
- 初賽(請依序完成下列兩點事項):
1.參賽者預先撰寫演講比賽所須之稿件,講稿標題請設定「韓語演講競賽初賽_學號_姓名_主題」。
範例:韓語演講競賽初賽_40000000E_王大明_我的韓國交換學生生活
2.請將講稿檔案備妥後,於收件截止日前填妥報名表單並上傳檔案。 - 決賽:
1.決賽演講題目須與初賽題目相同,不可做變更。
2.決賽時,無須再做個人簡短介紹,每位參賽者有5分鐘時間,上臺就位後說出1個字即開始始計時。比賽進行4分30秒時按一次鈴(約2秒),比賽進行5分鐘時按2次鈴(各約2秒),參賽者應立即結束,超過5分30秒,按3次鈴(各約 2 秒),並扣總分5分,演講時間不足4分30秒者,亦扣總分5分。
叫號2次未上台演講者,視同棄權。
壹拾、獎勵辦法
一、初賽入圍決賽獎項如下:入圍獎狀乙張。
二、決賽獎項如下(共計6名):
- A組:
第一名:1位,獎金8,000元與獎狀乙張。
第二名:1位,獎金5,000元與獎狀乙張。
第三名:1位,獎金3,000元與獎狀乙張。 - B組:
第一名:1位,獎金5,000元與獎狀乙張。
第二名:1位,獎金3,000元與獎狀乙張。
第三名:1位,獎金2,000元與獎狀乙張。
註:參加者若未達評審標準,該名次將予以從缺。
壹拾壹、其他注意事項
- 本活動報名資料請務必填具真實詳細資料,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以免觸法。因資料填寫不完全或有誤,導致無法聯絡或寄送相關資料者,視同放棄參賽、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不再另行通知,亦不負擔責任。
-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無涉及任何抄襲、仿冒、翻譯、改作、侵害智慧財產權、違反善良風俗、損害主辦單位名譽等違法情事,且作品需符合本競賽之規定,若有不符合本競賽 之規定或造成第三人之權益受損之情事,參賽者應自行負擔法律責任,不得異議。如有違反並經查證屬實,則喪失參賽資格,且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勵。
- 主辦單位得使用得獎者之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出版等用途,參賽者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 參賽者若進入決賽後,無故放棄或缺席決賽,將影響未來申請本學程之獎學金之資格。
- 主辦單位有保留活動更改及變動之權力。如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得由主辦單位決定延期辦理。
- 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需求,保留修改、調整競賽辦法之所有權利,若有任何異動,以本院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壹拾貳、聯絡窗口
文學院院長室 蔣燿煒 先生
聯絡電話:02-7749-1472
電子信箱:ywchiang12@ntnu.edu.tw
附加檔案:報名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