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截止日展延至109.11.11

一、教育部「110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截止日展延至109 年11月11日(星期三)止

二丶本活動表揚對象包含:

 (一)團體獎:機關(構)丶公私立幼兒園丶學校丶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丶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二)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二、凡有下列事蹟者,均得由推薦單位予以推薦表揚:

(一)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二)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丶展演丶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三)從事本土語言復育丶調查丶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四)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丶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 ,影響深遠。

(五)捐贈丶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三、本活動採推薦方式辦理,其相關資訊請至本活動網站:

https://nlaward.moe.edu.tw/ 或本部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網頁瀏覽。

附加檔案: